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(试行)》(内稳发〔2016〕1号)、鄂稳办发〔2016〕7号、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》(2021年4月25公布)等文件要求,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,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情况简述
项目名称:10万吨/年液态阳光--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光伏发电和制氢单元。
建设地点:乌审旗图克镇。
建设单位: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。
建设规模及内容:主要规划建设400MW光伏(交流侧),电解水制储氢部分规划制氢产能为2.1万吨/年,其中建设46200Nm3/h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,设置36套1200Nm3/h电解槽和2套1500Nm3/h电解槽,设置10台2000m3球型储罐储氢,储氢规模为22万m3,可满足下游甲醇合成装置约7.6h满负荷运行连续用氢的需求。
项目性质:新建。
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:项目总投资约294084万元,均由建设单位自筹。
项目建设期:本工程规划周期为2023年6月-2025年5月。
二、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
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、可行性、可控性风险;
项目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、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、资金筹措、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的影响风险;
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、水土保持等因素。
三、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
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,开展相关立项、审批工作;
建议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提高产品质量并减少成本;
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,保证项目安全生产;
选择有经验的工程承包商,选用成熟的工业化技术规避完工风险;
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,保证项目资金的落实和到位;
建议项目运行选择居民稀居线路;
建议项目建设做到环保设施和主体项目同步建设,并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,加大环保投资力度。
四、公示说明
本次公众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,通过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。
五、公示周期
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。
六、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
地址: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
联系人:肖海龙
联系电话:15847075209
公示时间:2023年2月24日